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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人才專項“海英人才”項目申報指南 | |
日期:2016/8/25 訪問: | |
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核心區自主創新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意見》(京海發〔2014〕10號),支持創新創業人才及人才引進與服務平臺發展,根據《海淀區激發科技創業活力支持辦法》第七條,發布本年度海淀區人才專項“海英人才”申報指南。 加大對“海英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勵各類人才(團隊)在核心區創新創業,經認定納入“海英人才”予以支持。根據“海英人才”的創新成就、區級貢獻等,給予最高30萬元(團隊最高50萬元)獎勵,連續實施三年;同時對“海英人才”等高端人才給予公租房配租、醫療、子女教育、房租補貼等方面支持。 海淀區重點發展的移動互聯網和下一代互聯網、導航與位置服務、云計算、集成電路設計、生物工程與新醫藥、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及科技服務業(含技術轉移、技術交易、創業服務、科技咨詢等)、知識產權、文化創意等海淀其他優勢產業領域的人才和項目。 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包括在海淀區開展創新創業活動的創業領軍人才及團隊、創新領軍人才及團隊、青年英才; (一)海英人才 1、創業領軍人才(團隊)資助創業領軍人才(團隊)是指企業的創始人和創始團隊,企業需在海淀區辦理工商注冊并納稅,團隊成員均需在企業成立半年內入職,且一直擔任企業高層管理職務。同時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2、創新領軍人才(團隊)資助申請人所在企業需在海淀區辦理工商注冊并納稅,同時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兩年內以所在企業名義申報并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含)以上的項目負責人(組長、副組長或同等職務人員); (3)央屬高校院所內承擔“973”、“863”等國家級重大科技及產業化項目(原則上立項五年以內,已結題并通過驗收)的項目核心團隊成員(課題負責人、組長、副組長或同等職務人員),與海淀區企業共同實施一定規模的轉化和產業化項目,且形成的成果歸屬企業。 1)文化創意人才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帶專利、項目或資金(評估價值在2000萬元以上),到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創業,未來五年內能對區域經濟做出突出貢獻的,且主要創辦人或創業團隊所有股權一般不低于30%;在全國文化創意產業內具有較強知名度、號召力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以上的等高層管理人員;近五年來在文化創意領域獲得國家級榮譽稱號和重要獎項的人員,獎項包括中宣部“四個一批”人才培養工程、“全國德藝雙馨電視藝術工作者”(百佳電視藝術工作者)榮譽稱號、長江韜奮獎、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中國廣播影視大獎的主要創作人員、全國播音主持“金話筒”獎等。 2)天使投資人才應同時滿足以下①-⑦條:①具有可用于投資的凈資產3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②經常性對創業項目(團隊)開展直接投資,且投資方不控股,投資前與被投資項目之間無關聯關系;③具備2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④近三年累計投資3個以上(含)天使投資項目,并且投資資金實際出資到位;⑤已投資總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⑥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⑦已申請入庫海淀區天使投資數據庫。同時其投資的天使投資項目需滿足:①主營業務符合國家、北京市、海淀區發展方向,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或全新商業模式的初創企業或尚未成立企業的創業團隊;②初創企業應注冊成立三年以內,認繳注冊資本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或實繳注冊資本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對于生物醫藥等研發和成果轉化周期較長行業的被投企業或項目,可適當放寬標準);③至少有一個投資項目完成掛牌上市或在科技創新領域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重要獎項或專利。每年度資助天使投資人才項目數將根據當年項目申報情況評審核定?! ?/span> 3)知識產權人才分為企業知識產權領軍人才和知識產權服務領軍人才兩類,具體申報條件見附件?! ?/span> 4)科技服務人才指在研發設計、成果轉移轉化、創業服務和科技咨詢等科技服務領域擔任公司或機構重要負責人,年度服務性收入超過1000萬元,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研發服務人才:以項目負責人或重點參與人獲得中國紅星獎等系列國際國內頂級設計獎項,且所在公司或機構作為第三方提供研發設計服務收入比重超過50%; ②技術轉移服務人才:以技術轉移機構、技術交易市場、科技條件平臺等機構主要負責人身份成功推動重點科技成果轉化5項以上,轉化項目實現銷售收入合計超過2000萬以上; ③創業服務人才:創業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所在企業或機構獲得區級等級以上孵化器及相關稱號,三年內累計為100家創業企業或項目提供相關孵化服務,幫助20家以上企業實現融資、解決技術難題等實質性服務; ④科技咨詢人才:三年內以產業聯盟、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負責人身份為50家以上科技企業提供各類咨詢100次以上,且取得明顯的經濟價值; ⑤其他在科技服務領域,以負責人或重點責任人身份承擔省部級以上相關科技服務業項目并順利驗收,且取得良好效果的機構負責人。 3、青年英才資助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同時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歲,所在企業需在海淀區辦理工商注冊并納稅: (1)企業內入選中組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的人才。 (2)企業內獲得國家或北京市“優秀博士后”稱號的博士后。 (3)企業內入選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科技新星計劃”的人才。 (4)企業內入選北京市“海聚工程”青年項目的人才。 (5)經相關行業協會、產業聯盟推薦并任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首席科學家、首席技術官或同等高級技術職務的人才,所推薦人才必須在發明專利獲取、重大項目主持、為行業或企業創造效益等方面具有突出貢獻。每個機構每年限推薦5人?! ?/span> 推薦機構的人選如出現虛假信息或入選比例(年度推薦人選中入選者數量/年度推薦人選數量)過低者,將取消推薦機構三年內推薦資格,弄虛作假情節嚴重者將永久取消推薦機構推薦資格。 申報表格和申請表內規定的附件材料:在“海淀區支持核心區自主創新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平臺”進行網上申報,初步審核通過后,通過“下載PDF”功能打印一份紙質材料(包括申請表、佐證材料復印件)備案。紙質材料要求A4紙正反面打印,左側裝訂,封面及側面加蓋企業公章。若以團隊形式申請“海英人才”相應項目,則團隊每個成員的材料都需提供。 申報時間:2016年8月25日-9月25日受理單位:海淀園管委會服務體系建設處、知識產權處、區委宣傳部、區金融辦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海英人才:吳茜88499649; (2)文化創意創新領軍人才:周振宇82468035; (3)知識產權創新領軍人才:齊靜88493635; (4)科技服務創新領軍人才:鄭起霞88498061; (5)天使投資創新領軍人才:李文娟88494686。 | |